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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做好2012级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工作的通知

发布时间:2014-01-03

各有关学院(部)、2012级研究生和相关导师:

根据《浙江财经学院硕士研究生论文选题与开题报告工作实施办法》,为做好2012级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工作,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
1.各有关学院(部)应切实做好论文开题的组织工作。各学位点成立开题指导组具体负责实施开题工作,开题指导组一般应由四至五名硕士生导师组成。

2.开题工作程序

(1)研究生填写《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论文开题报告表》(以下简称《开题报告表》),用A4纸打印,份数由学院(部)决定。

(2)学位点举行开题报告会,研究生作开题报告,开题指导组成员进行评议。

(3)研究生根据开题报告会上的意见,进一步修改和完善《开题报告表》。

(4)学院(部)对修改后的《开题报告表》做出审批意见。

3.经学院(部)审批后的《开题报告表》1式4份,研究生、导师、学院(部)、研究生处各执一份。

4.开题工作原则上在2014年3月31日前完成。

5.《开题报告表》请在附件中下载。

 

研究生处

2013年12月31日

开题报告表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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